州二民中发〔2012〕30号
各年级组: 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和教研水平,根据《州二民中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学校决定评选10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本校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凡上级和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培训,没有参加的或没有合格的一票否决;有重大工作失误的一票否决;没有参加教师专业成长或专业成长学分一年没有达到72个学分的一票否决。 二、申报时间、名额、程序和要求 (一)2013年1月22前向所在年级组申报,认真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 (二)高中各年级可推荐3名,初中各年级可推荐2名。 (三)各年级组通过全组教师会议讨论并确定推荐人选,在《优秀教师申报表》上加注意见且签名后,由年级组长负责整理材料(包括一年来两个学期的教案、听课记录;上学期中、期未和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排名;所有获奖证书原件和优秀教师申报表)于2013年1月23日下午5点前上报学校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经人事科审核汇总后,将各年级上报的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获奖人员名单及名额,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在2013年上学期第一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 三、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
湘西州第二民族中学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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