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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标准

时间:2014-12-12 16:53来源: 作者:人事科 点击:
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标准(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类)(试行)
 
一、基本条件
(一)师德的表率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方法论。
(2)积极践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根据时代的发展和改革的需求,善于科学运用,勇于开拓创新。
(3)认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1)依法从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教行为符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廉洁从教。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3)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热心公益,生活方式健康。注重言传身教,维护人民教师的崇高职业形象,堪为师生表率。
3.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职业追求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奉献一生的理想信念和职业追求。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服从安排,勤奋努力,勇挑重担,积极进取,敬业奉献。
4.怀有面向全体学生的仁爱之心
(1)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了解学生发展需求,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关注个体差异,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并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
(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生活困难家庭子女、身体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教育和帮助。
(3)建立教学相长、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善于与学生沟通交流,善于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促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应有的发展和进步。
5.具有扎实的学识
(1)潜心钻研业务,具有不断自我超越、自主创新的精神和能力。注重将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注重将他人的成功经验和研究成果与本校本班的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树立终身学习的信念,始终处于学习状态,站在教育科学发展前沿,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充实、拓展、提高自己。把握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学习、掌握国内外教育研究的新成果、新进展,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二)育人的模范
1.始终把德育放在工作首位
(1)坚持把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方法论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中每个环节。
(2)善于挖掘和充分利用本学科的德育元素,结合教学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方法论。
(3)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经常与学生谈心、讨论,帮助其妥善解决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困惑和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益的指导,指明发展的方向,指导学生及早制订人生规划。
2.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和经验
(1)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等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优秀班集体,经验丰富,成绩显著。
(2)遵循德育工作规律,掌握中小学德育纲要精神,全面落实德育工作要求。
(3)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德育内容,拓宽德育途径,切实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注重发挥学校、家庭、社区的整体育人功能
(1)主动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会,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法。
(2)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实现学校、社区有效互动,主动联系社区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活动。
(三)教学的专家
1.教学效果突出
(1)教学质量高。所教学生基础知识扎实、基本能力过硬,教学效果明显好于本区域内同学科层次;学生内在学习兴趣和动机得到了充分培养,学习方法得到了有效指导;所教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强,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检测中,成绩突出。学生阳光自信,乐于展现自我,有很强的自我表达、合作学习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2)学生课业负担轻。布置课外作业量符合规定,所教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低于同一区域内平均水平。
(3)是所在区域内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为本地区同行所公认,享有较高的职业声望。
2.教学过程科学有效
(1)认真钻研学科课程标准,制定周密可行的教学计划。
潜心研究并全面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明确学科课程的目标,准确把握学科的知识能力体系、学习方法和学科价值。精心编制学年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内容、进度,精心选择教学方法和组织教学资源。善于结合社会生活实际,灵活开展学科教学。
(2)备课精益求精,教学方案针对性强、富有创新精神。
根据三维目标和学生年龄特征、认知特点,以及教材内容特点,分类设计教学方案,每堂课做到备学生、备教材、备方法、备资源,教学实验设计科学。自主备课,不使用旧教案、他人的教案或网上下载的教案。
(3)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课堂教学效果好。
①每堂课教学目标明确,过程完整;讲授突出教学重点、难点和学习方法指导,80%以上的学生能当堂理解、掌握;教学方法体现因材施教,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语言、板书科学、规范。
②坚持“先学后教,以学定教”的教学思路;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在课堂中得到充分体现,学生具有根据学科知识和学科实践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堂活跃,学生创新思维得到充分培养,课堂生成性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③课堂练习针对性强,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的准备情况,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巩固课堂教学效果。
④重视教学感悟和反思,作为以后改进教学的参考。
(4)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
根据不同类型学生自主编制针对性强的课外作业,有利于不同类型的学生掌握教学内容,有利于反馈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作业量恰当,全批全改,及时讲评。
(5)注重课外辅导,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
校内每周有固定的课外辅导时间,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6)评价检测科学,考试适时适量。
根据教学内容进行科学适量的单元测试、阶段性测试和诊断性测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编制针对性强的测试题。试题设计科学,有适当的难度和区分度。每次测试要有分析、总结和讲评,并对教学内容、方法和效果进行评价反馈。
(7)教学工作量饱满。
专任教师任现职以来达到所任教学校同学科同层次专任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担任了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所任教学校同学科同层次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把握时代要求,改革教学方式
(1)按照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确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有效地构建自主、合作、探究式的课堂教学模式。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和兴趣,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组织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培养团队精神;引导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探究学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认识学科价值,培养学科情感,端正学科态度。
(3)整合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校内和本区域教学资源、网络教学资源,拓宽学生学习和实践平台,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4.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1)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解决学科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拓展学生实验与实践的平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益。
(2)指导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主动运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形成自主、交互、探究、创新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信息技术素养。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自身专业发展,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教育资源获取渠道,扩大研训交流平台,拓展经验共享、成果推广途径,不断丰富教育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结合本学科教学特点自主建设和开发并有效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坚持教学研究,探索教学规律
(1)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较系统、稳定的学科教学思想、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体系,并有较好的总结、提升和验证。
①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系统把握本学科地位、作用、价值和体系,善于运用本学科知识,深刻理解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②依据本学科特点和学生认知发展规律,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教学体系,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各种课型,其目标、方法、功能明确。课堂教学体现了完整的教学环节,每个环节目标清晰、作用明确,能够有效促进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形成。
③依据学科规律、学生认知特征,形成了比较完整、有效的教学方法体系。善于根据不同类型的学生、不同类型的课程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
(2)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和开发能力。
根据学校统筹安排,积极开发与开设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设符合课程计划,合理选择课程内容,有效使用课程资源,科学开展课程评价。
(3)积极参与、组织教研教改和教师培训。
结合本校、本人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教改活动;认真地完成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和教师培训任务;出色地完成公开课、观摩课和研究课任务。在本地区、本学校任教学科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是本地区教研工作带头人。
(4)具有比较扎实系统的教学理论素养。
①系统掌握基本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
②注重学习和把握最新教育动态,不断地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
③细致观察和研究学生心理特点,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生活困难家庭子女、身体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教育和帮助。
(5)教研教改成果丰富。
①成果的实践性强。教研成果在实践中形成,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检验,应用于实践取得较好效果。
②成果具有系统性。教研教改成果经过长期积累,具有完整性、稳定性。
③成果呈现形式可以是著作、论文、心得体会、教育教学总结、教育教学资源、教育教学成果、视频光盘、课题研究报告等(不含教辅资料)。
(四)学历与资历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任教15年以上(含15年),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
3.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培训任务。
(五)破格申报
师德、育人、教学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对象,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入选。
(六)授课
参评对象按照评委会要求,根据正常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进行授课,学科专家评议组将考察了解参评对象在课堂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语言、教姿教态、课堂评价与反馈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评选环节。
(七)答辩
参评对象按照评委会要求进行答辩。该环节由学科专家评议组进行提问,参评对象答辩,主要考察了解参评对象在教育思想(对国家教育大政方针的理解,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内涵的认识)、专业素养(对本学科价值体系、过程和方法的掌握,本专业知识能力结构以及对教学方法的理解和把握)、职业素养(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学习认知规律、个性心理特征的把握,基本教育方式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等级评定。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评选环节。
(八)一票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和言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3.教育教学行为不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违规收费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6.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责任事故,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
7.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或评审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加分条件
(一)师德师风(40分)
师德师风先进事迹获得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被主流媒体(党报、党刊、《中国教育报》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宣传报道的,国家级加40分,省级加20分,市州级加5分。同一事迹获不同层级表彰或宣传报道的,只取最高层级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内容获得多项表彰或宣传报道者,可累计加分,加满40分为止。
(二)教育教学(40分)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加4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0分;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不加分。授课环节评定为优秀等级加5分,答辩环节评定为优秀等级加5分。同一成果在不同层级获奖的,只取最高层级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成果获得多项奖励者,可累计加分,加满40分为止。
(三)援藏援疆及农村工作经历(20分)
有援藏援疆工作经历的,每满半年加1分,每满一年加2分;有农村学校(县城关镇以下学校,不含县城关镇学校)工作经历的(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支教工作经历),每满一年加1分,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可按一年计算。援藏援疆及农村工作经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三、其他
(一)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由湖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推荐评选湖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470号)和《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推荐评选湖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标准,通过评选特级教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常识学识渊博、业务精湛的名师队伍,培养造就更多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专家,推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评选原则
1、遵循基本规律与把握时代特征相结合原则。特级教师评选必须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的基本规律,符合时代要求。
2、保证公平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原则。特级教师评选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广大教师都有平等参与评选的权利和机会,坚持统一标准,体现公平竞争。
3、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特级教师评选必须依据标准规定,严把资格审查关,确保入围人选完全符合各项评选基本条件,并且没有“一票否决”情形。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1、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2、现任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四、评选条件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标准(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7号)。
五、评选程序
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学校专家组考核推荐——公示——上报。
六、评选纪律
1、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廉洁评选制度
2、坚持监督、责任追究制度
七、成立领导机构
1、湘西州第二民族中学特级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启东
常务副组长:田正富
副  组  长:彭介勇
成       员:陈    俊    黄昌厚  谢    彪  郑昌贤    江  波    田明海    胡  勇  李才卓    孙   辉
2、专家评审小组
田正富任组长,彭介勇任副组长,其他专家成员临时抽调,负责学校特级教师的评审工作。
 
附: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2月11日 制定工作方案 人事科
12月12-14日 宣传发动 人事科
12月15-16日 个人申报 人事科
12月17-28日 学校考核推荐、公示 人事科
12月29日 上交申报人员材料 人事科


(责任编辑:祝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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